高低溫試驗機如何應用在電動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新國標?
作者:
salmon范
編輯:
瑞凱儀器
來源:
m.lagrangecompost.com
發布日期: 2019.06.18
前言: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的GB/T 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國家標準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發布,將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新國標的實施將會對廣大電動車鋰離子蓄電池生產企業帶來品質上的考驗以及質量管理體系的改變。對于新國標上的項目,我們高低溫試驗機到底能做哪些試驗項目呢?
圖1 高低溫試驗機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我們
高低溫試驗機可以做哪些測試項目(以下圖片均來自國家標準委員會網站全文):
6.2電性能測試中的低溫放電以及高溫放電測試項目
6.2.3 低溫放電
在溫度為23 ℃±2℃的環境中,電池組按6.2.1.1規定的方法充電結束后,將其放入溫度為-20℃±2℃的低溫箱中恒溫擱置16
h,之后在此溫度環境中以2I(A)電流恒流放電至終止電壓,記錄放電時間,計算放電容量。
6.2.4 高溫放電
在溫度為23 ℃±2℃的環境中,電池組按6.2.1.1規定的方法充電結束后,將其放入溫度為55℃±2℃的高溫箱中恒溫擱置5 h,之后在此溫度環境中以2I(A)電流恒流放電至終止電壓,記錄放電時間,計算放電容量。
6.3 安全測試中的高低溫沖擊測試項目
6.3.10 高低溫沖擊
按6.3.1規定的方法準備后,將電池組放置在溫度カ72℃±2℃的壞境中4 h,然后在30 min內降溫至20 ℃±2℃并恒溫2 h,再在30 min內降溫至-20℃±2℃井恒溫4 h,后在30 min內升溫至20℃±2℃并恒溫2 h,連續重復以上步驟4次。電池組在5次高低溫沖擊循環后,將其放置溫度為20℃±5℃的環境中7天,目檢其觀察。
組合外殼安全測試中的模制殼體應力
6.5.1 模制殼體應力
電池組按6.2.1.1規定的方法進行充電后,將其放置在70℃±2℃的恒溫箱內7h,之后取出電池組并將其恢復至室溫,目檢電池組的外觀。
總結
我司的
高低溫試驗機溫度低溫可做到-70℃,高溫可做到150℃,一臺高低溫試驗機就能完成新國標上的三個溫度條件測試。內箱尺寸有100L、150L、225L、480L、800L、1000L等標準規格,能夠放置各種尺寸的鋰離子蓄電池,也可以根據實際需求客制化規格。內箱材質采用SUS304不銹鋼,低溫、高溫條件下強度優秀。根據國標的安全性要求(電池應在測試的過程中不起火不爆炸),我司可提供高低溫試驗機相應的防爆裝置設計方案。我司獨家節能控溫技術能為您在使用我司的設備減少能耗等成本。希望我司(瑞凱儀器)能提供以專業的技術服務鑄造的高低溫試驗機幫助各位在新國標的指導下生產出更出色的產品。